为做好医保*品目录调整,稳定医*企业预期,国家医保局起草了《参照*预沟通办法(试行)》的征求意见稿,并于1月9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
目前,我国在医保*品目录调整时引入了选择参照*的做法,是测算*品医保支付标准的重要锚点。国家医保局认为,有必要单独设立参照*沟通环节,以便于专家在目录调整工作开始前就通过充分讨论提出建议的参照*,进一步提高参照*选择的科学性、公正性、规范性。
根据文件,参照*预沟通工作先从1类新*起步,即按国家*监局*品新注册分类批准上市的1类化学*、1类治疗用生物制品、1类中成*。考虑到审批时间因素,尚未获批上市但国家*监部门已受理上市申请且已通过技术评审的1类新*也可提前申请。
企业可以自愿向国家医保局医*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提出参照*预沟通申请,医*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会同国家医保局医*服务管理司组织确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后,即向企业作出是否受理的反馈。
公众可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国家医保局反馈意见,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16日17:00。(记者彭韵佳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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